污水處理廠。本報資料圖片
我省污水處理費暫不上調
根據建設部要求到2008年收費標準將逐步提至0.8元/噸
本報訊(記者朱婕實習生李京梅)日前,建設部有關負責人稱,到今年底,全國所有城鎮都要開征污水處理費,并逐步提高收費標準,原則上達到每噸污水收費0.8元。8月23日,記者就此分別采訪了省物價局、省環保局及省建設廳的有關人士,他們表示,盡管我省的污水處理費低于該標準,但目前我省暫時不會提高現行收費標準。
省環保局:現行標準較低
記者從省環保局污控處了解到,目前,我省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不到50%,一噸生活污水的最低處理費用在0.8元左右,與全國其他城市相比,我省現行的征收費用處于較低的水平。今年8月12日,國家環保總局與甘肅省政府簽訂了甘肅省“十一五”水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和甘肅省“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其中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要以市場機制推進城市生活污水處理,使甘肅省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走上市場化運營、產業化發展的道路。二是到2010年底,甘肅省COD牗化學需氧量牘排放量總量目標控制在16.8萬噸,在去年的基礎上削減1.4萬噸,削減比例為7.7%;其中黃河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13萬噸,在去年的基礎上削減1.3萬噸,削減率為9.1%。第三就是逐步提高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在“十一五”期間逐步達到0.8元/噸。
省物價局:暫無提價安排
“我省現有16個設市城市、4個縣區具有污水處理設施,全省污水處理費平均為0.35元/噸,個別縣區只收0.2元/噸。”省物價局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按照省上有關規定,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應能保證補償排水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費用,并在3-5年內逐步達到保本微利的政策要求,雖然我省現行污水處理征收費用較低,但目前暫無提價安排。因為涉及有關收費標準,都應由物價部門統一制定,目前,我省物價部門還未接到任何通知,也暫未制定對污水處理費進行調整的方案。
省建設廳:逐步提高費用
記者從省建設廳了解到,到2008年我省將在全省范圍內逐步提高污水處理費至0.8元/噸。根據建設部的要求,省政府辦公廳日前批轉了《省建設廳等部門關于全省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運營情況的報告的通知》并下發各地,《通知》指出應逐步提高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加大征繳力度。采取分地區、分時段逐步提高收費標準的方法,到2008年使全省城市污水處理費逐步達到0.8元/噸“保本微利”的水平。各城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適當提高污水處理費的征收標準,對收費不足部分從征收的城市維護建設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國有土地出讓收益等財政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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