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蘭州8月19日消息(記者孟永輝 實習記者張若蘅、郭威)自2006年開始,甘肅省繼續提高鄉鎮公用經費補貼,每個鄉鎮再補助接待經費3萬元,共計3681萬元。目前,2006年鄉鎮公用經費已足額撥付到位。這是記者日前在甘肅省財政廳了解到的。
“提高鄉鎮公用經費標準,保證基層政權正常運轉”是2006年甘肅省確定關乎民生的五件實事之一,也是甘肅省歷來關注的問題。甘肅省在深入研究甘肅省情、客觀分析全省 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和財政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將新增財力向基層傾斜,向公共服務傾斜,為基層政權減輕負擔。2006年以來,甘肅省通過提高鄉鎮公用經費補助、增加鄉鎮公務接待經費補助的形式,把鄉鎮功用經費的標準提上來,以確;鶎诱䴔嗟恼_\轉,推動農村綜合改革,保障鄉鎮運轉能力,確保村級“零接待制度”落到實處。
據悉,自2005年開始,甘肅省就按每個鄉鎮10萬元的定額補助,共補助12950萬元。2006年起,甘肅省繼續提高鄉鎮公用經費補貼,按照2005年末全省1227個鄉鎮個數,每個鄉鎮再補助接待經費3萬元,共計3681萬元。目前,2006年鄉鎮公用經費已足額撥付到位。甘肅省財政廳明確規定,鄉鎮公用補助經費只能用于彌補鄉鎮車輛維修、差旅費等辦公基本支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