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防震減災 構建和諧甘肅
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李膺
地震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的嚴重自然災害牞由于其在歷史上所造成的巨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被列為群災之首。我國是世界上地震多發、蒙受地震災害最為深重的國家之一,20世紀以來,全球因地震死亡的總人數近150萬人,我國就有近60萬,約占40%。我省地處青藏塊體東北緣,著名的南北地震帶和河西走廊祁連山地震帶基本貫通全省,是我國大陸地震活動最強烈的地區之一,地震活動分布廣、頻度高、強度大、震源淺、震害重。全省4/5以上的面積、13個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和93%的縣城位于地震烈度Ⅶ度以上的高烈度區,其中蘭州、天水、白銀、武都等為Ⅷ度地區,是全國少有的地震高烈度省份。近十多年來,先后發生了10多次中強以上地震,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復雜的地震環境和嚴峻的震情形勢對我省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構成了潛在威脅,地震災害已成為構建和諧甘肅、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不容忽視的重要影響因素。
今年是唐山地震30周年,海城地震31周年,邢臺地震40周年。邢臺地震開啟了我國地震工作的新紀元,確定了“以預防為主”的地震工作指導方針;海城地震的成功預報,提高了中國地震工作的國際地位,取得了明顯的減災實效;唐山地震使一個城市毀于一旦,造成24萬人罹難,使人們認識到地震預報的困難和綜合防震減災的重要。
進入21世紀以來,黨中央提出的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執政理念,大大增強了我國防震減災事業的社會地位和政府責任。特別是2004年國務院第三次全國防震減災工作會議提出了我國防震減災工作的奮斗目標,即到2020年,我國基本具備綜合抗御6級左右、相當于各地區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經濟發達地區的防震減災能力力爭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同時,為實現上述目標,提出了防震減災的三大戰略要求,即“突出重點、全面防御;健全體系、強化管理;社會參與、共同抵御”。要求各級政府“切實加強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使防震減災工作實現從局部的重點防御向有重點的全面防御轉變。目前,防震減災事業已進入了全面快速發展的階段。
多年來,甘肅省委、省政府始終堅持“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工作方針,重視支持防震減災事業發展。尤其是近年來,甘肅省委、省政府積極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防震減災同經濟建設一起抓,把防震減災工作作為履行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作為維護公共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保障,加強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建設,在全社會初步形成了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防震減災工作格局,甘肅省防震減災事業得到了長足發展,地震災害綜合防御能力有了明顯提高。
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目前我省的防震減災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之間還存在一定差距,地震短臨預報仍然是尚未攻克的世界性科學難題,人口和財富高度集中的現代大中城市具有很高的地震災害風險,群眾防震減災意識比較淡薄,廣大農村民居基本不設防,應急救援體系還不夠完善,甘肅省防震減災事業發展任重而道遠。全省上下必須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重視防震減災工作,同心協力為構建和諧甘肅做好服務。
一、堅持科學發展觀,為構建和諧甘肅提供地震安全保障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城鄉居民的地震安全。成功的地震預報是人民的迫切需要和企盼,是政府的殷切希望和要求,我們要牢固樹立“震情第一”的觀念,科學部署地震監測和震情跟蹤工作,力爭對破壞性地震作出有減災實效的預報。加強城鄉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規范抗震設計與施工,確保建(構)筑物的抗震能力;結合甘肅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施“農居地震安全工程”逐步提高農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加強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切實增強社會公眾防震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進一步完善各級地震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專業救援隊伍和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地震應急和災害救援能力,切實保障全省城鄉居民的地震安全。
堅持科學管理,保障發展環境的地震安全。我省城市群、產業帶、新農村建設及統籌城鄉一體化的協調發展,客觀上要求進一步增強地震區劃的科學性,更需要地震安全的長效保障。我們要大力推進大中城市與城市群地震安全工程,把城市綜合防御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有效實施重點監測,周密設防,將抗震設防貫穿于城市規劃、建設和改造的始終,使全省大中城市的防震能力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國土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要依據地震活斷層探測、地震小區劃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充分考慮潛在的地震危險性和危害性,切實保障發展環境的地震安全。
堅持效益優先,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地震安全。在經濟快速發展、財富快速增長過程中,地震帶來的損失將會呈指數增長。我省近年來地震災害經濟損失統計表明,現在同等震級的地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是過去的3—5倍,同時震后恢復的成本也成倍增長,這嚴重影響了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們要高度重視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震安全問題,繼續堅持經濟建設與防災減災一起抓,采取積極的綜合防御對策和有效的減災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對經濟社會的沖擊和影響,保障我省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安全穩定。
堅持能力建設,保障構建和諧社會的地震安全。從我省防震減災實際水平看,城鄉防震減災綜合能力存在較大的反差,城市公眾防震減災意識較強,抗震設防要求管理較為規范,城市建設、重大工程建設和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基本上都按照國家相關抗震法規,具備必要的抗震能力;而農村地區群眾的防震減災意識相對薄弱,經濟條件較差,抗震設防管理機制尚未建立,民居基本處于不設防狀態,震害嚴重,震后恢復能力差,甚至會因災返貧。這與構建和諧甘肅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要求不相適應,因此,我們要更加注重和諧社會構建中地震安全的戰略性和系統性研究,更加注重先進科技、先進管理和先進文化在防震減災工作中的應用,更加注重科技能力、社會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的建設與集成,形成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需求的防震減災體系,為和諧社會的地震安全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二、依靠科技、法制和全社會力量,推動防震減災事業發展
科學技術是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重要支撐,是提高防震減災工作能力的關鍵。我們要充分依靠科技,用科技引領和支撐防震減災工作,積極推進科技成果應用,充分利用各方面的科技力量,將其轉化為防震減災實踐的現實生產力,使防震減災工作更具有科學性。要著力解決防震減災實踐中的重大科技問題,積極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防震減災核心技術,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防震減災科技進步。重視防震減災基礎理論研究,瞄準科技前沿和防震減災基礎科學問題,充分發揮我省地震部門的科技優勢,跟蹤多學科科研動態,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增強科技創新能力,為攻克地震預報難關做出貢獻。
依靠法制推進防震減災事業發展,是過去的成功經驗也是今后始終要堅持的重要原則。我們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提高我省防震減災法治水平。加強立法,繼續健全完善以《甘肅省防震減災條例》為龍頭的防震減災法規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地震監測、震害預防和應急救援等方面的法規建設,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健全執法工作制度,切實加強防震減災法制化管理與監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執法。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法制監督機制,開展經常性的執法檢查、綜合行政檢查和專項行政檢查,強化層級監督和層間監督。認真組織實施甘肅省防震減災“五五”普法規劃,不斷提高社會公眾防震減災法制意識,依法依規保障防震減災事業的健康與可持續發展。
防震減災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是全社會共同的大事,我們不僅要依靠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專業部門,而且要依靠廣大人民群眾。要建立有效的防震減災社會動員機制,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使防震減災逐步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加強防震減災宣傳,建立與宣傳、教育部門、新聞媒體和社團組織的協作機制,建立穩定的科普宣傳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網絡等多種途徑開展宣傳。探索群測群防工作機制,穩定群測群防工作隊伍,激發群測群防新的活力,使群測群防工作逐步規范化。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切實將防震減災工作落實到社會發展和建設的各個層面和全過程,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共同參與防震減災工作和共同抵御地震災害的局面。
三、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防震減災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要把防震減災工作真正作為事關人民生命安全、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落實黨和政府以人為本執政理念和事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市、縣三級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解決防震減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真正做到思想重視、組織到位、責任明確、措施到位,切實保證防震減災指揮機構的高效運轉。
未雨綢繆落實地震應急防范措施。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震情形勢,不能有絲毫的松懈。要加強應急值班,保證信息暢通,認真做好“三查兩落實”,即查預案、查程序、查裝備,工作落實到部門,責任落實到人。各級政府要做好應急準備,適時開展地震應急檢查,加強應急防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特別是重點部位和關鍵場所的防范。加強預案的監督檢查,保證地震應急有條不紊地開展。強化緊急救援隊的訓練和演練,時刻保持良好的應急救援狀態。
加強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各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防震減災工作的合力。各級地震部門要繼續做好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做好抗震救災的指導工作。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門要支持防震減災事業的發展,設立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經費。科技部門要加強與地震部門的科技合作,加快重大技術難題的科技攻關進程。建設、民政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防震減災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