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種不合法收費將被取消
昨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為切實減輕出租汽車企業和司機的負擔,我省從6月上旬起開展對涉及出租汽車收費的清理整頓工作,22種不合法收費將取消。嚴禁各種攤派和強制性收費
省上要求,各地區現行涉及出租汽車企業和司機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資、攤派、經營服務性收費和其他費用,均屬于清理整頓的范圍。
此外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出租汽車進行定期安全技術檢驗,并按照價格、財政部門規定的具體收費標準收取檢驗費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一律不得再對出租汽車進行尾氣、噪聲等各種強制性檢測并收取費用。不合法收費一律取消
據了解我省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基金項目包括:道路運輸年檢費、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工本費、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費、城市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工本費、城市出租汽車車輛營運證工本費、城市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資格證工本費、出租汽車駕駛員職業培訓費、春運年檢費、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安全監護費、治安聯防費、治安登記證費,交通違法公告費、登報費、拖車費、安全教育培訓費、學習資料費以及其他收費基金項目。不得向出租汽車企業和司機收取運輸管理費、客運管理費、治安費、特殊行業審驗費、機動車輛排污費、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等業已公布取消的收費基金項目,也不得收取公路客運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