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關鍵在哪里
甘肅省社科院社會學所所長、研究員 朱智文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農村發展亟待加強的一個薄弱環節。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日新月異的變化相比,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依然明顯滯后,還遠遠不能滿足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我省由于經濟社會發展比較落后,城鄉二元結構矛盾非常突出,因此,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的問題更為嚴重,目前,全省還有23.75%的村不通公路,40.6%的村沒有衛生所,60%以上的農村人口飲用水不安全,農民行路難、吃水難、上學難、看病貴、保障低的問題非常突出,構成了新農村建設的很大制約。
基礎設施屬于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范疇,具有使用上的排它性和非競爭性,供給過程、供給機制和供給取向上的公平性是其基本特征,市場機制無法實現資源在公共產品領域中的有效配置,因此,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上負有重要職責。但長期以來,由于國情國力的限制,更重要的是由于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造成的城鄉非均衡的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在農村實行了有別于城市的農民自給自足型的供給制度,農民生產生活所需的公共產品在很大程度上由農民自己解決,從而使農村公共產品供給資金更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了農村公共產品總量少、質量低等突出問題。公共產品的規定性、內在要求和發展規律牞決定了政府的制度安排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上起著主導性作用。因此,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關鍵在于體制和機制的改革、完善與創新。
一是要進一步消除制約城鄉協調發展的體制性障礙,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基礎設施供給體系和發展機制。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必須統籌城鄉發展,堅持以人為本,立足于城鄉全體居民,讓占人口大多數的農民群眾共同參與發展進程,公平享有發展成果。要創新體制機制,徹底消除不適應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發展要求的體制和制度性因素與障礙,切實轉變農業、農村在資源配置中的不利地位,建立一種公平公正的、使包括農民在內的社會所有成員共享的公共產品供給機制,從而為增加其供給奠定體制基礎,提供制度保障和動力,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促進公共服務向農村拓展,逐步形成城市與農村相互促進、農業與工業整體聯動、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格局。
二是要努力實現從思想認識到工作部署上的重大轉變,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機制。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整體面貌,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改變我省農村發展落后面貌的根本舉措,對長期發展具有深遠影響。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和中央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加大公共財政的支農力度,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讓公共服務更多地深入農村、惠及農民,特別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同時,要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所承擔的重要責任,不斷增加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投入,切實做到把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重點轉向農村,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逐步形成基礎設施建設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要集中有限資金,突出建設重點,充實建設內容,根據各地實際,合理確定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順序和建設標準,重點建設好農田水利、鄉村道路、潔凈能源、飲水安全、環境衛生、“一池三改”(建造沼氣池、改廁、改灶、改牲畜圈)和農村教育、醫療衛生及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
三是充分發揮農民和社會各方面的作用,建立引導、鼓勵各種社會力量投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參與機制。現階段,我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供給缺口很大,各級政府財力有限,完全依賴政府投資很不現實。必須把國家支持與廣大農民群眾投工投勞有機結合起來,注重發揮政府投資帶動作用,通過以獎代補、項目補助、以物抵資等方式,引導農民對直接收益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工投勞。要進一步放寬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投資領域,強化政府支農資金的引導職能,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采取稅收優惠、貼息等措施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同時,要繼續深化農業投融資體制改革,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農村基礎設施融資渠道,吸引更多的銀行資金、企業資金和其他社會資金投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四是要按照“誰投資、誰擁有、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加快農村基礎設施產權制度改革,建立農村基礎設施管護的長效機制。過去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重建輕管”,建成的公共設施由于管護責任不落實,缺乏后續投入和維護管理,老化失修嚴重,難以長期發揮效益。因此,要把建管并重作為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一項重要原則,加大改革力度,明晰產權,明確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投資建設和管好農村小型基礎設施的積極性。對現有農村小型基礎設施,可實行市場化管理和商業化運作,通過產權拍賣、租賃、以及建立各種協會等,加強建后管護,激活資產存量,實現良性循環。(作者系省社科院社會學所所長、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