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我省新農村建設中的“生活寬裕”
蘭州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 倪國良 范曉娟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核心是農村經濟發展,建設成效的標準之一是農民達到“生活寬裕”,但由于東西部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和條件上存在很大差異,所以,“生活寬裕”的標準也不能是簡單劃一的,而必須是結合各地實際,明確“生活寬裕”的各自標準,才能使之達到切實有效的目標作用。
甘肅農村的“生活寬裕”一方面主要是指農民的收入在原有基礎上相應提高,衣食住行條件不斷改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明顯上升,生活條件更加寬裕。另一方面,要在加快經濟發展條件的同時,農村教育、文化、醫療、社會保障、基礎設施等社會事業,也將進入加速發展時期,城鄉差距有望逐步縮小。
“生活寬裕”具體體現在收入、消費(包括吃、住、行、用等),以及醫療、社會保障等多個方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對“生活寬裕”的內在要求是農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生活質量明顯提升,農村社會事業快速發展,工農、城鄉、地區之間差別明顯縮小。考慮到新農村建設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基本要求一致,但基礎更高、更加強調城鄉和諧的特點,所以只有在大幅度提高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有效提升農村消費層次、農村居民貧富差距得到合理控制、農村居民享有的社會保障達到或基本達到城鎮居民全面小康時的保障標準的前提下,我省的新農村建設才可以更加為全省人民所認可,因此可以設計用農村居民村收入、農村恩格爾系數、農村基尼系數、農村社會保障覆蓋率四個指標來衡量“生活寬裕”水平,并把農民人均村收入達到6000元以上、農村基尼系數<0.4 、農村恩格爾系數<35%、農村社會保障綜合覆蓋率達到75%以上作為甘肅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生活寬裕”的達標值。
明確“生活寬裕”的達標值對建設甘肅社會主義新農村具有重大的意義。主要表現在:一是有利于明確甘肅新農村建設的具體目標;二是有利于促進甘肅農村物質文明建設;三是實現“生活寬裕”是實現甘肅農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四是有利于加強黨對甘肅農村工作的領導;五是有利于加快甘肅新農村建設的步伐;六是有利于促進城鄉互動發展,推動和諧甘肅的建設。
改革開放以來,農民的生活狀況得到很大改善,黨中央關于新農村建設的決定無疑為加快甘肅農村經濟的增長提供了動力和保障,所以就現階段來看甘肅農村居民的生活具有較大的提升空間,這就為甘肅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生活寬裕”目標的明確和實現提供了現實依據和可能。
按照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的要求,新農村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在科學發展觀思想指導下,推進農村現代農業建設,強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產業支撐;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夯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經濟基礎;拓寬農民增收渠道,穩定、完善、強化對農業和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加強扶貧開發工作;加快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物質基礎;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培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型農民;建立健全農村醫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加大監管力度和規范農村學校收費;進一步減輕農民的教育負擔;大力開展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逐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機制保障,在有條件的地方加快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和“鄉財縣管鄉用”財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穩定和完善家庭聯產承包經濟權流轉機制;在有條件的地方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積極推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快建設優勢農產品產業帶,積極發展特色農業、綠色農業和生態農業,大力發展畜牧業。以上方面都與“生活寬裕”目標實現有著密切關系。
分析甘肅農村經濟發展的現狀,影響甘肅農村經濟發展和甘肅農民達到“生活寬裕”的主要問題是:農村基礎設施脆弱,農村社會事業滯后,農民收入短期內難有較為明顯的增長等。為此應有針對性地選擇影響甘肅農村達到“生活寬裕”的主要難點問題作為新農村建設的突破口。一是搞好農村“六小工程”和農田水利建設,爭取國家扶植和資金投入,同時加大投入還要依靠市場運作;二是切實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全面實施農村衛生服務機制建設規劃;三是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培育新型農民,使農民真正成為新農村建設的主體;提高農村富余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輸轉的能力;四是支持發展農產品批發市場和加工企業;五是進一步加快資金整合力度,改善集中連片貧困地區的生產生活條件;六是重點發展自己的特色產業,通過特色產業的發展夯實發展新農村的產業基礎。
(作者單位:蘭州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