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大眾”、“心涼的業主”、”、“王鵬飛”、“小王”:
您好!關于對福田天水中心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視,現就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2017年5月17日我局工作人員對“福田.天水中心”城市綜合體項目2號地塊申請預售樓盤進行實地察看,當時已實施基礎開挖。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經審核,該申請預售2#、4#、5#樓“三證”及申報資料齊全,符合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我局依法核發了預售許可證。
造成工程停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該項目2號地塊在地基開挖、支護施工過程中,還有2戶拆遷戶未能按期搬遷,致使項目施工停滯。 為了能盡快進入施工,我局已督促該公司協調施工單位調整施工方案。目前正在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階段,待協議簽訂完成,立即進入施工。
我局本著對購房業主負責的態度,從緩解矛盾的角度出發,一邊協調開發企業,一邊與購房業主進行座談,聽取意見,積極協商,責成開發企業與購房業主簽訂補充協議:一是7月底出臺施工進度表,在售房部進行公示,定期組織購房業主對工程施工過程進行監督。二是開發企業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房承擔違約責任,按逾期每天萬分之三給購房業主支付違金。
天水市房地產管理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