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渭源縣七圣鄉馬家窯小學校長王鯤鵬,在學校猥褻女學生,致使受害小學生身心遭受巨大傷害,不愿再上中學。7月14日,受害小學生的家長報案。當日下午,王鯤鵬被警方抓獲。
2005年7月11日,是渭源縣七圣鄉馬家窯小學畢業生到學校領取中學錄取通知書的日子,當天上午,畢業班學生月月的母親特意給孩子穿上嶄新的衣服,讓孩子到學校領取通知書。
可一直到下午6時許,月月的母親還不見月月回家。上三年級的小女兒告訴她,姐姐被校長王鯤鵬留下,說是最后幫他洗一次窗簾。晚7時許,月月回到家里后躲在房里哭泣。在母親的一再追問下,月月告訴媽媽,自己和同村一名叫花花的女孩留下后被校長王鯤鵬“欺負”了。
月月的媽媽聽后,立刻趕到花花家,見花花正和奶奶抱在一起哭泣。月月的媽媽與花花的媽媽商量后,兩人結伴到王鯤鵬家找王鯤鵬對質。見小孩的媽媽找到家里來,王鯤鵬辯稱自己只是在宿舍將兩個小女孩“心疼”了一下。兩位媽媽將王鯤鵬叫到月月家后,王鯤鵬面對小孩的講述,承認自己猥褻了兩名女孩。
7月12日,花花在蘭州打工的父親趕回渭源,王鯤鵬趕到汽車站“迎接”花花的父親。希望花花的父親“高抬貴手”,不要報案。花花的父親回家后,詢問了花花被王鯤鵬“欺負”的經過。7月14日,花花的父親趕到縣公安局報案,當日下午,公安人員來到馬家窯村,在王鯤鵬家將其抓獲。
7月20日,記者冒雨趕到渭源縣七圣鄉采訪。月月的媽媽和花花的爸爸在接受采訪時告訴記者,月月和花花今年都是12歲,是本村小學學習最好的學生。自從發生這件事情后,兩個原本活潑的女孩現在都不大聲講話了,也不愿意出門,兩個孩子都表示不愿再上中學了。
渭源縣教育局副局長陳建高接受采訪時告訴記者,渭源縣教育局長期以來對老師的師德師風教育一直抓得很緊。教育局專門針對師德師風建設出臺了“八個嚴禁”和“三項處罰措施”,今年年初還和全縣每名教師簽訂了“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承諾書”。同時將有關法律法規印刷成冊,發到了每個教師手中。
陳副局長告訴記者,近期渭源縣將召開全縣各學校校長,各鄉鎮書記、鄉長參加的專題會議,師德師風建設將是此次會議的重要內容,他們希望通過這些措施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記者獲悉,為了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遏制由此引發的惡性事件,近日定西市教育局、政法委、宣傳部聯合制定十大措施,規定如果由于學校師德師風引發惡性事件,一把手將下崗。 (文中受害人為化名)本報記者 柴用君 王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