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29日獲悉,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關于銀行間債券市場柜臺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擴大柜臺債券投資品種,優化相關機制安排,以便利居民和其他機構投資者進行債券投資,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加快多層次債券市場發展。通知將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確,已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的各類債券品種,在遵守投資者適當性要求的前提下,可通過柜臺投資交易;已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開立賬戶的投資者,可在柜臺業務開辦機構開立債券賬戶。此外,通知明確了獲準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投資者,可通過柜臺業務開辦機構和境內托管銀行開立債券賬戶。
圖為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大樓。新華社發
截至2023年末,我國債券市場余額158萬億元,是全球第二大債券市場。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加快發展柜臺債券業務,有利于促進直接融資發展,優化金融體系結構。
目前,全國有30家商業銀行開辦了柜臺債券業務,投資者可通過柜臺業務開辦機構的營業網點或電子渠道申請開立柜臺債券賬戶,柜臺業務開辦機構提供債券報價交易、登記托管、結算清算和債券查詢等服務。柜臺業務開辦機構為個人和企業提供柜臺債券業務服務的,主要以國債、地方政府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為主。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柜臺業務開辦機構應當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建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了解投資者風險識別及承受能力,向具備相應能力的投資者提供適當債券品種的銷售和交易服務。二是充分揭示產品或者服務的風險,不得誘導投資者投資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相適應的債券品種和交易品種。三是加強柜臺業務內控管理和系統建設,嚴格規范柜臺債券交易流轉、托管結算、信息安全等相關操作流程。四是明確與投資者之間的風險權責關系,完善糾紛處理機制。(記者張千千、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