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收款”
今天熱搜上這個話題引起了大家的關注
![](/Files261/BeyondPic/2021-11/26/1128104671_16379172424961n.png)
![](/Files261/BeyondPic/2021-11/26/1128104671_16379172425001n.png)
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發布的條碼支付監管新通知。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網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對收單機構和清算結構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與此同時,條碼支付也被納入監管,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規范做出具體規定,并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Files261/BeyondPic/2021-11/26/1128104671_16379172424991n.png)
有細心的網友發現其中的關鍵詞
新規并非對收款碼的商用完全禁止
只是不能通過個人的收款條碼來進行經營性收款
![](/Files261/BeyondPic/2021-11/26/1128104671_16379172424951n.jpg)
這些網友說的都對√
收款碼分為個人和經營用收款碼,其中,將受到約束的主要是個人靜態收款條碼。按照規定,個人靜態收款碼原則上禁止用于遠程非面對面收款,并將有明顯經營特征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參照特約商戶管理。對具有明顯經營特征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參照特約商戶管理,要求為此類個人用戶提供商戶收款條碼,提升對個人經營者的收單服務質量。
簡單來說是要求商戶提供微信、支付寶經營性二維碼,以后不能用個人二維碼收經營性收款。
據悉
個人可以將收款碼申請變更為經營性用途
但變更的標準相關部門還在研究中
![](/Files261/BeyondPic/2021-11/26/1128104671_16379172424981n.jpg)
其實早在今年6月份該通知的征求意見稿中,已經點出了POS收單“一機一戶”加強管理的相關內容,而正式文件更多的是對條碼支付終端管理的一些補充。
補充“條碼支付”相關管理的重要性
收款條碼(也就是個人二維碼收款碼)被不法分子借道轉移違法犯罪資金帶來可乘之機。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收款條碼轉移賭資,為跨境賭博活動提供支付通道。
有力斬斷跨境賭博等犯罪“資金鏈”。
條碼支付監管新通知對有明顯經營特征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只需要個人收款條碼換成商戶收款條碼(參照特約商戶管理),收款不受影響。
對于普通消費者,正常掃碼支付或收款沒有影響。
轉發到朋友圈
讓你們的朋友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