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白銀市委批準立案的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原庭長鄒濤嚴重違紀違法案,白銀市紀委監委已審查調查終結。
經查,鄒濤身為黨員領導干部、人民法官,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知紀違紀,執法犯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心存僥幸,對抗、逃避組織審查,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接受宴請和收受禮品,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把司法工作變成自己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損害司法機關形象和公信力。
鄒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白銀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暨市監委委務會議審議并報白銀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鄒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鄒濤簡歷
鄒濤,男,漢族,1964年5月出生,遼寧莊河人,出生地甘肅白銀,1989年1月參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本科學歷。
1981.09-1985.10 西南交通大學電機系電力機車專業學習(肄業)
1985.10-1989.01 待業
1989.01-1998.07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科員(1989年1月經白銀市人事局批準錄用為國家干部)
1998.07-2003.03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3.03-2011.01 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1.01-2013.01 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2013.01-2020.10 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