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訊(記者呂寶林)記者從省紀委獲悉,白銀市紀委4月13日通報了10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分別是:景泰縣紅水鎮原鎮長馬旭東私設“小金庫”、貪污扶貧款問題。2012年12月至2015年1月,馬旭東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多次從紅水鎮扶貧項目款中挪出資金,私自設立“小金庫”4756285.52元,并將其中的508048元據為己有。馬旭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違法所得已收繳。
景泰縣紅水鎮原會計崔永勝濫用職權問題。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崔永勝受原鎮長馬旭東指使,從紅水鎮“小山村渠道襯砌”等19個扶貧項目、“一事一議”項目款中挪出資金2782327.92元,用于設立“小金庫”,崔永勝負責保管。崔永勝受到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景泰縣漫水灘鄉紅溪村超標準籌資問題。2013年,紅溪村在實施“一事一議”硬化村巷道路項目時,擅自改變村民代表會議決定,向34戶村民按照900至1000元的標準進行籌資,總計籌資33000元。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村黨支部書記曾繼平、村委會主任李全德被誡勉談話。
景泰縣喜泉鎮福祿村二組組長肖華違規二次分配低保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肖華違規將本組3戶的低保金共2470元,二次分配給本組6戶非低保戶。肖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靖遠縣興隆鄉大廟村一社社長楊生明、黨員張立學違規二次分配低保金等問題。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楊生明、張立學違規收取該村一社13戶低保戶低保金43251元,分配給本村53戶群眾40851元(其中,楊生明分得600元,張立學分得960元),支付電費2400元。楊生明、張立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大廟村黨支部書記王世春、村委會主任武成俊向鄉黨委作出深刻檢查并被通報批評,大廟村包村鄉干部張清虎被約談,違規分配資金已退還低保戶。
靖遠縣北灣鎮金山村村委會原主任常向東違規亂收費、挪用失地養老保險金問題。2014年10月,常向東以辦理低保、孩子入戶等手續為由,向村民收取4000元手續費。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常向東收取農民失地養老保險金共計277572.4元,并存入其個人賬戶。其間,因相關手續不齊全,農民失地養老保險未辦理,常向東將資金挪作他用。常向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規收取村民資金予以退還,挪用失地養老保險金已歸還存入村級賬戶。落實“一崗雙責”不力的金山村包村干部景文寶、鄭改燕被誡勉談話,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村黨支部原書記高文安、村務監督委員會原主任王明科被告誡約談。
靖遠縣東升鎮柴辛小學教師宣學曉違規領取學生補助金問題。2016年11月6日,宣學曉私自領取1名學生的寄宿生補助金500元,用于個人消費。宣學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領取資金已退還學生家長。
平川區復興鄉川口村黨支部原書記王衛東等違規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2002年,川口村實施退耕還林項目中,多測繪丈量285.3畝荒山荒坡,截至2013年,共套取退耕還林補助款39萬余元,用于發放村干部工資補助。2003年至2013年,王衛東、村委會原主任張強、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劉建華3人分別領取35760元,原村文書郭強領取6000元,共計113280元。剩余276720元用于村務支出。王衛東、張強、劉建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郭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王衛東、張強、劉建華3人刑事責任。
靖遠縣北灘鎮景灘村黨支部原書記吳軍民等違規亂收費、套取挪用惠農資金等問題。2015年2月,吳軍民安排村文書王建武以“因旱災造成生活困難”為由,虛報個別困難戶套取救助金1.55萬元,用以支付村文化廣場建設時相關人員工資。2014年、2015年,該村二社社長杜進帥、村務監督委員會原主任吳玉雙、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周智違規向本村16戶低保戶收取低保金47680元,用于紅白理事會相關支出;2014年6月,該村實施高標準農田項目期間,周智違規向6戶村民收取渠道開口費3100元,用于支付渠道襯砌費用。吳軍民明知村社干部違規亂收費問題,但未及時制止。2016年4月,未經群眾評議,周智私自將其堂弟周某上報為低保戶,致使5口人違規享受低保。吳軍民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周智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吳玉雙、王建武、杜進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落實“一崗雙責”不力的歷任景灘村包村領導北灘中心敬老院院長王永先、國土資源所所長張任東、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原主任韋曉龍、副鎮長張海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北灘鎮黨委原書記李學雄、原鎮長路承坤被約談,不正確履職的景灘村村委會主任唐連東被約談。
白銀區紡織路街道黃茂井村支委張桂花違規為親屬騙取冒領低保金問題。2011年、2013年,張桂花利用職務之便,違規兩次受理其近親屬提交的虛假戶籍證明及相關低保申請資料,納入本村低保申報對象并上報;至2016年12月,其近親屬違規享受低保人口5人,累計冒領低保金59400元。張桂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規發放低保資金已收繳。履行職責不力、存在失職行為的紡織路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曾艷陽、街道辦事處民政所原專職副所長張秋蘭被誡勉談話,民政所專職副所長李曉東作出書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