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發〔2007〕114號
天水市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金融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我市金融業發展,努力實施金融帶動戰略,做大做強全市金融業,實現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大力改善金融服務
。ㄒ唬┓e極發放小額信用貸款。各金融機構要加強金融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效率。商業銀行要積極發放國家助學貸款及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促進信用社區建設,推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農村信用社要大力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發放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放工作。財政局對國家助學貸款及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的貼息資金要及時足額到位。
(二)采取貼息、獎勵和政策優惠等措施,鼓勵各類銀行,特別是“農”字頭銀行機構積極開拓農村市場,加大對“三農”和縣域經濟的支持力度,逐步實現農村金融資源回流,解決“三農”金融供給總量不足的問題。
。ㄈ┓e極做好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工作,努力擴大試點范圍,切實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充分問題。積極推進村鎮銀行建設試點工作,進一步填平補齊農村資金市場,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工商等部門和試點地方政府在繳費、辦公場所、營業用房、人員配置上給予支持和優惠。
(四)鼓勵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穩步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針對我市農業保險業務不發達的實際,要盡快拓展農業保險市場,鼓勵和引導農戶參加農業保險,政府可實行補貼保費的政策,逐步健全多渠道支持、多形式參與的農業保險體系。
二、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ㄎ澹┙⑷性贀oL險補償機制。從今年開始,市財政從相關專項資金中調劑整合部分資金,設立天水市中小企業再擔保風險補償基金,重點用于支持擔保行業發展和擔保機構的代償損失補償;鸬木唧w管理使用辦法由市政府金融辦公室會同財政等部門另行制定。
。┦姓诂F有市投資擔保公司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中小企業再擔保機構,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從相關專項資金中調劑解決,為全市各級擔保機構提供再擔保服務。
(七)整合全市信用資源,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數據平臺,積極開展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估工作,并定期向社會公開,為金融機構擴大信貸投放提供支持,為中小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三、積極推動資本市場快速發展
。ò耍┘涌彀l展資本市場。由市政府金融辦牽頭,負責協調管理企業的上市準備工作,引導企業參與直接融資,可采取借殼上市、重組、并購等形式積極推動有條件的企業上市。實施全市重點企業上市規劃,對發展資本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九)市財政出資2000萬元設立全市資本市場發展基金,重點用于擬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獎勵成功上市企業。基金實行市場化運作,逐年滾動發展,實現保值增值。
(十)建立全市企業上市的“綠色通道”。市政府金融辦會同工商、稅務、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對擬上市企業的資產置換、剝離、收購、財產登記過戶等優惠政策。
(十一)采取走出去的辦法開展上市工作經驗交流,建立擬上市公司與證券公司、中介機構的聯系與溝通機制,為擬上市公司提供產業政策、宏觀經濟及行業發展等信息服務。
四、努力提高全市金融業開放水平
(十二)把“招行引資”作為全市經濟項目發展的重要內容,通過報刊、電臺等各種形式宣傳天水,吸引境內外金融機構來我市設立地區性法人或分支機構。對新入駐金融機構在自建、購置和租賃辦公用房等方面給予優惠,具體政策由市政府金融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ㄊ⿺U大金融交流與合作。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學習掌握國內外先進的金融理念和管理經驗,重視引進高級金融人才。
五、全面改善金融生態環境
(十四)繼續推進“誠信天水”建設,建立聯合協作機制,依法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切實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堅決取締非法集資、非法證券交易和非法金融機構,將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納入地方黨政領導 干部任期責任目標,確保全市金融安全與穩定。
。ㄊ澹┘訌娊M織協調,加大征信資源整合力度,加快建立“多網合一,資源共享”的全市征信體系,進一步完善信用中介服務體系,在全社會形成信用激勵約束機制。
。ㄊ┰O立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金融辦)。金融辦要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一協調政府、銀行、證券、保險在天水的聯動工作;發展資本市場,疏通融資渠道;發布政府在經濟工作中的重大決策以及重大項目建設,指導銀行業的信貸投放,解決金融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加強對證券、保險業的監督檢查。
(十七)市政府金融辦要對轄內各金融機構經營服務情況和縣區貸款不良率定期進行綜合評價與排名,結果報市委、市政府并通報各金融機構上級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要根據評價結果,選擇開戶、存款銀行,安排項目,重點向對地方經濟支持力度大的金融機構傾斜。市審計局定期對政府資金、項目傾斜情況進行檢查。
。ㄊ耍┙ㄗh各級黨委、人大、政協逐步增加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在各級黨代會、人大和政協中的代表、委員名額,充分發揮金融界的參政議政作用。
(十九)市政府召開的有關重要會議、組織的重大經濟活動要請市人民銀行、市銀監局和商業性金融機構參加,更好地發揮他們在天水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二十)設立市長金融獎勵基金。市財政每年安排200萬元,用于獎勵信貸投放好、核銷呆帳多、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大的金融機構和個人。
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金融機構都要根據本意見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提出具體的貫徹意見,認真抓好落實。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