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臺北12月26日電(記者陳君、談昦玄)臺北地檢署26日宣布偵查終結臺灣民眾黨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公益侵占等案,以“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項罪名起訴柯文哲,求處總計28年6個月徒刑。
檢方指控稱,柯文哲圖予財團百億元(新臺幣,下同)不法利益,并收受千萬元賄賂,侵占數千萬元政治獻金。其中,針對柯文哲收賄部分求刑15年,并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捐贈民眾黨政治獻金部分求刑5年;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求刑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部分求刑2年6個月。包括柯文哲在內,檢方共對涉案11人提起公訴。
針對柯文哲遭起訴并求處重刑,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2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譴責民進黨當局政治追殺,企圖鏟除政敵。小組召集人林富男表示,北檢偵查4個月找不到金流,沒證據的情況下拼湊證據,這種濫權起訴淪為政治打手、對民眾黨政治追殺。
此前,柯文哲被告發在臺北市市長任內涉嫌京華城弊案,遭臺檢廉單位偵辦,9月5日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至今。